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二中刑监字第00308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6-11-28

案件名称

施××侮辱罪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5)二中刑监字第00308号乔×:你因诉施××犯侮辱罪一案,对本院(2014)二中刑终字第823号刑事裁定书不服,以你受到施××恶意辱骂、寻衅滋事、人身侮辱、遭受物品损失,要求认定施××寻衅滋事罪和侮辱罪罪名成立为理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原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是正确的,原裁定认定你诉施××犯侮辱罪证据不足是正确的,本院予以维持。综上,本院认为,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