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二中刑监字第00308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6-11-28
案件名称
施××侮辱罪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5)二中刑监字第00308号乔×:你因诉施××犯侮辱罪一案,对本院(2014)二中刑终字第823号刑事裁定书不服,以你受到施××恶意辱骂、寻衅滋事、人身侮辱、遭受物品损失,要求认定施××寻衅滋事罪和侮辱罪罪名成立为理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原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是正确的,原裁定认定你诉施××犯侮辱罪证据不足是正确的,本院予以维持。综上,本院认为,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