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红刑初字第405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佐海峰故意伤害案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赤峰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4)红刑初字第405号被告人佐海峰犯故意伤害罪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7日作出(2014)红刑初字第405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1页正数第17行“于2015年12月”,现更正为“于2014年12月”。审判长 陈晓杰审判员 王 丽审判员 宋长飞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闫丽杰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