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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红刑初字第405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佐海峰故意伤害案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赤峰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4)红刑初字第405号被告人佐海峰犯故意伤害罪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7日作出(2014)红刑初字第405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1页正数第17行“于2015年12月”,现更正为“于2014年12月”。审判长  陈晓杰审判员  王 丽审判员  宋长飞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闫丽杰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