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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济中行初字第3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周福贵、胡德香等与新乡市人民政府行政监察(监察)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福贵,胡德香,新乡市人民政府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济中行初字第3号原告周福贵,男,汉族,1959年6月26日出生,住新乡市。原告胡德香,女,汉族,1960年3月5日出生,住新乡市。二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雒斯贵,男,汉族,1956年7月15日出生,住新乡市。二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赵增梁,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新乡市人民政府,住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法定代表人舒庆,市长。委托代理人候运宽,新乡市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马家旺,新乡市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原告周福贵、胡德香与被告新乡市人民政府(下称新乡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一案,于2015年1月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同日受理后,于2015年1月23日向被告新乡市政府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2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二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雒斯贵、赵增梁,被告新乡市政府委托代理人候运宽、马家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周福贵、胡德香诉称:2010年8月25日,新乡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下称新乡市法制办)在未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对新乡市房管局下发整改通知,认为城南庄六巷11号楼不存在,此房产登记为错登,要求新乡市房管局进行整改。2010年12月9日,新乡市房管局以上述理由,撤销了原告合法取得的20100457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因此请求确认新乡市法制办整改通知违法并依法予以撤销。被告新乡市政府辩称:本案争议的房屋没有验收,并擅自更改规划,不符合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新乡市房管局为东方公司办理的初始登记以及之后的过户变更登记错误,应予撤销;新乡市法制办对新乡市房管局下发整改通知是在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新乡市法制办下发整改通知是行政机关内部行为,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没有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新乡市政府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原告的起诉期限已经超过了2年的起诉期限。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原告周福贵、胡德香2010年1月29日与案外人樊杰海签订购房协议,从樊杰海处购买位于新乡市人民路城南庄六巷房屋一套,并于2010年3月8日在新乡市房管局办理了过户手续,取得201004574号房屋所有权证。2010年8月16日,新乡市房管局向新乡市法制办提出《关于撤销房屋所有权证有关问题的请示》,主要内容:其局发现两起案件急需纠正产权登记错误,但由于《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新法律的颁布施行,其局不能自行启动撤销房屋登记程序,要求新乡市法制办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向其局下达纠正错误登记的指令,以纠正错误程序,定纷止争,平息上访。2010年8月20日,新乡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关于交办市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信访事项决定的通知》(新信领发[2010]11号),会议决定:市房管局牵头,红旗区、卫滨区协助,市法制办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依法撤销违规办理的房产证。2010年8月25日,新乡市法制办作出新政法监字[2010]第7号整改通知,主要内容:“经查,新乡市房管局在房屋产权登记中存在以下问题:一、1995年为新乡市东方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的23户房产登记时,房屋登记地址为‘城南庄六巷11号楼’,而事实上,‘城南庄六巷11号楼’不存在,此房产登记为错登。二、……。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请你单位对上述问题予以整改,并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010年12月9日,新乡市房管局以整改通知为根据,作出新房局行字(2010)第7号行政决定书,撤销并收回20100457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本院认为:新乡市法制办作出的新政法监字[2010]第7号《行政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是内部监督行政行为,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房屋登记是否错误、是否应当撤销,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因此,该整改通知不影响原告周福贵、胡德香的权利义务,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周福贵、胡德香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张智忠审 判 员  任秀娥代理审判员  刘生亮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书 记 员  宋雪娇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