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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都民一初字第84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5-04-08

案件名称

许显姐诉被告晁增龙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都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都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显姐,晁增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都民一初字第84号原告许显姐,女,汉族,1989年11月15日出生。被告晁增龙,男,汉族,1985年3月15日出生。本院在审理原告许显姐诉被告晁增龙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许显姐以双方和好为由,于2015年3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许显姐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许显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00.00元,减半收取,即由原告承担150.00元。审判员  王岑森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周倩文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