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都民一初字第84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5-04-08
案件名称
许显姐诉被告晁增龙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都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都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显姐,晁增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都民一初字第84号原告许显姐,女,汉族,1989年11月15日出生。被告晁增龙,男,汉族,1985年3月15日出生。本院在审理原告许显姐诉被告晁增龙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许显姐以双方和好为由,于2015年3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许显姐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许显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00.00元,减半收取,即由原告承担150.00元。审判员 王岑森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周倩文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