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深宝法沙执字第809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6-12-14
案件名称
张小勇与田庆勋,郭丛丛权属、侵权普通执行(宝)盖章-执行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小勇,田庆勋,郭丛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深宝法沙执字第809号申请执行人张小勇。被执行人田庆勋、郭丛丛。申请执行人张小勇与被执行人田庆勋、郭丛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田庆勋、郭丛丛于本裁定送达后三日内填写财产申报表并交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沙井法庭。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李 逊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谢会苑第1页,共1页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