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成铁中民初字第23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5-06-19
案件名称
成都力轩新时代物流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青白江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决定书
法院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条
全文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决 定 书(2015)成铁中民初字第23号本院受理原告成都力轩新时代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青白江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号:(2015)成铁中民初字第2号]一案后,被告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青白江分公司提起反诉。经审查,反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2015)成铁中民初字第23号案与(2015)成铁中民初字第2号案合并审理。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