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桓民初字第489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5-05-15
案件名称
熊某甲与魏学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桓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桓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熊某甲,魏学建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桓民初字第489号原告:熊某甲,男,2001年11月11日生,汉族,现住桓台县。法定代理人:熊家宁,男,1974年3月22日生,汉族,现住桓台县。系原告之父。委托代理人:熊家林,山东齐桓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魏学建,女,1984年12月6日生,汉族,现住淄博市张店区。原告熊某甲诉被告魏学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2月2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李江贤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熊某甲的委托代理人熊家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魏学建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熊某甲诉称:2014年11月10日17时30分许,魏学建驾驶电动自行车顺桓台县少海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少海花园东门北侧由路东向路西斜穿公路时,与由北向南熊某甲驾驶的自行车相撞,致熊某甲受伤,两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桓台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魏学建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熊某甲无责任。因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2000元;原告保留对后续治疗费的追诉权;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被告魏学建未答辩。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10日17时30分许,魏学建驾驶电动自行车顺桓台县少海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少海花园东门北侧由路东向路西斜穿公路时,与由北向南熊某甲驾驶的自行车相撞,致熊某甲受伤,两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2014年11月13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桓台大队作出淄公交(桓)认字(2014)第20141113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魏学建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熊某甲无责任。经本院审核,原告熊某甲因涉案交通事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为:1、医疗费1016元。原告熊某甲提交了桓台县人民医院门诊病历一份、门诊单据两张、诊断证明两份。经审核,原告主张的医疗费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2、交通费20元。原告熊某甲提交出租车票据一宗,主张交通费200元。经审核,熊某甲因就医往返于住所、医院之间必然发生一定的交通费用,原告主张的交通费本院酌情支持20元。上述各项费用,共计1036元。庭审中,原告陈述因原告年纪尚小,根据医嘱,其牙齿后期修复或更换需到十八周岁以后进行,故,原告保留对后续治疗费的追诉权,待可以修复或更换时再另行主张权利。上述事实,有原告熊某甲提供的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桓台大队作出淄公交(桓)认字(2014)第20141113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桓台县人民医院门诊病历一份、门诊单据两张、诊断证明两份、出租车票据一宗等证据及庭审笔录在卷佐证。本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被告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与原告驾驶的自行车相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原告受伤,被告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所造成的合理损失,被告应当予以赔偿。故,被告魏学建应赔偿原告熊某甲医疗费、交通费共计1036元(计算方法为:1016元+20元)。关于原告主张的营养费7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本案中,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且原告没有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故,对于原告主张的营养费,本院不予采信。对于后续治疗费,原告熊某甲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魏学建赔偿原告熊某甲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103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熊某甲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魏学建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江贤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刘格格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