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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隆刑初字第56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5-05-25

案件名称

被告人黄某某故意伤害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某某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七十九条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隆刑初字第56号公诉机关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某某,男,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2月13日被隆回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3月20日本院决定对其继续取保候审。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检察院以隆检公诉刑诉(2015)5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3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5年3月1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范霖、被告人黄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2月21日13时许,被害人袁某某驾驶一辆面包车行驶至隆回县桃洪镇二桥汽车总站方向桥头封闭施工路段时,因其车辆轧到了当天刚铺不久的草沙路面上,被隆回县华兴实业有限公司在场执勤的被告人黄某某及其同事罗某红拦下,要其赔偿被轧路面损失。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继而罗某红与袁某某互相扭打,黄某某前去帮忙,用拳头将袁某某的鼻子打伤。经法医临床鉴定,被鉴定人袁某某外伤致双侧鼻骨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另查明:1、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与被害人袁某某达成刑事和解协议,黄某某赔偿袁某某因受伤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0000元,取得了袁某某的谅解,袁某某请求法院对黄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2、隆回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建议对黄某某实行社区矫正。上述事实,被告人黄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袁某某的陈述;证人罗某红、罗某兰、袁某英、肖某文的证言;到案经过;司法鉴定意见书;调解协议书、收条、谅解书;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意见;户籍证明等证据予以证明,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案因纠纷引起,被告人黄某某自愿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获得了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社区矫正机构亦建议对其实行社区矫正,故可对黄某某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黄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员 谭显桃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代书记员 阳建林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