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宿埇民一初字第1973一1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5-07-10
案件名称
荀正华与张正虎、邹慧慧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荀正华,张正虎,邹慧慧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宿埇民一初字第1973一1号原告:荀正华,女。被告:张正虎,男。被告:邹慧慧,女。本院在审理原告荀正华诉被告张正虎、邹慧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张正虎、邹慧慧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 判 长 朱群芳人民陪审员 刘双贵人民陪审员 韩效胜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书 记 员 李丰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