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区法民初字第06806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5-05-28
案件名称
田茂祥与深圳立德至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田茂祥,深圳立德至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案由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中区法民初字第06806号原告田茂祥,男,1986年5月22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黔江区。委托代理人徐双双,重庆升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深圳立德至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坣岗新沙路坣岗大厦1栋1306(办公场所),组织机构代码55869605-1。法定代表人龚劲松,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玮,该公司员工。本院在审理原告田茂祥与被告深圳立德至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原告田茂祥于2015年4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田茂祥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田茂祥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田茂祥承担。代理审判员 李成玲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书 记 员 张亚婷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