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永法执字第61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5-04-14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何某辉与被执行人何某宝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江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永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5)江永法执字第61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何某辉与被执行人何某宝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于2015年4月2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何某宝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2014)江永法民初字第128号民事调解书(2015年1月17日前给付申请人何小辉的2万元)已执行完毕。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