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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萧民一初字第00377号

裁判日期: 2015-04-06

公开日期: 2015-05-20

案件名称

蒋连存与吴刚民间借贷纠纷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萧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萧民一初字第00377号本院2015年3月8日对原告蒋连存诉被告吴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萧民一初字第00164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案号“(2015)萧民一初字第00164号”变更为“(2015)萧民一初字第00377号”。审判员  谢晓平二○一五四月六日书记员  张敏娜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