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萧民一初字第00377号
裁判日期: 2015-04-06
公开日期: 2015-05-20
案件名称
蒋连存与吴刚民间借贷纠纷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萧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萧民一初字第00377号本院2015年3月8日对原告蒋连存诉被告吴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萧民一初字第00164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案号“(2015)萧民一初字第00164号”变更为“(2015)萧民一初字第00377号”。审判员 谢晓平二○一五四月六日书记员 张敏娜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