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平民初字第00402号
裁判日期: 2015-04-05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原告吕东丽诉被告闫朋飞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平舆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舆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平民初字第00402号原告吕某某,女,1979年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平舆县。被告闫某某,男,1983年出生,汉族,住址同上。本院在审理原告吕某某诉被告闫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吕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朱文靖二〇一五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崔为涵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