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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平民初字第00402号

裁判日期: 2015-04-05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原告吕东丽诉被告闫朋飞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平舆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舆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平民初字第00402号原告吕某某,女,1979年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平舆县。被告闫某某,男,1983年出生,汉族,住址同上。本院在审理原告吕某某诉被告闫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吕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朱文靖二〇一五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崔为涵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