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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宣民一初字第00614-1号

裁判日期: 2015-04-30

公开日期: 2016-07-06

案件名称

朱子芽与汪宏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宣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朱子芽,汪宏伟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宣民一初字第00614-1号原告:朱子芽。被告:汪宏伟。本院在审理原告朱子芽诉被告汪宏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案情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陈章健二0一五年四月三十日书记员  赵 静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