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长中民监字第00215号
裁判日期: 2015-04-30
公开日期: 2015-05-22
案件名称
再审申请人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徐慧贞、汤翠莲、汤英、汤德群、汤超、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湖南省马王堆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湖南XXXXXX有限公司,徐某某,汤某某,XXXXX医院,XXXXX疗养院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长中民监字第00215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湖南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XX区XX道XX号XX室。法定代表人许某某,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陈某某,湖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徐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南省XX市XX区XX村**栋**室。委托代理人姜某某,湖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汤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XX区XX路**弄**号**室。委托代理人姜某某,湖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汤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北省武汉市XX区XXX区**栋XX门**号。委托代理人姜某某,湖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汤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XX市XX区XX街**号**栋**单元**楼**号。委托代理人姜某某,湖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汤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南省长沙市XX区XX路**号**栋**室。委托代理人姜某某,湖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XXX医院,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XX区XX路**号。法定代表人周某某,院长。委托代理人林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南省长沙市XX村**栋**房。委托代理人骆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长沙市XX区XX路**号**栋**房。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XXX疗养院,住所地长沙市XX路**号。法定代表人戴某某,院长。委托代理人李某某,湖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再审申请人湖南XXXX**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徐某某、汤某某、汤某某、汤某某、汤某某、XXXX医院、XXXXX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3)长中民一终字第003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本院审查过程中,再审申请人湖南XXXX**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本院认为,再审申请人湖南XXXX**有限公司在本案审查期间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再审申请人湖南XXXX**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审 判 长 游浩然审 判 员 王江晖代理审判员 徐琳琳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书 记 员 黄雅文附:本案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