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龙民二初字第1165-1号
裁判日期: 2015-04-30
公开日期: 2015-05-28
案件名称
符明华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保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龙���二初字第1165-1号本院于2014年10月22日受理原告符明华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吴青良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书记员 韩 韵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