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汉阳执字第00368-1号
裁判日期: 2015-04-30
公开日期: 2015-06-10
案件名称
武汉诚义达物资有限公司与武汉明博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吕建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鄂汉阳执字第00368-1号本院在执行武汉诚义达物资有限公司与武汉明博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吕建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吕建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吕建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院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