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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法执字第182号

裁判日期: 2015-04-30

公开日期: 2015-11-10

案件名称

张桂花与张爱玲民间���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西法执字第182号张爱玲:本院已立案执行张桂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5年4月16日前,按照(2014)西民初字第161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