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法执字第182号
裁判日期: 2015-04-30
公开日期: 2015-11-10
案件名称
张桂花与张爱玲民间���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西法执字第182号张爱玲:本院已立案执行张桂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5年4月16日前,按照(2014)西民初字第161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