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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雨执字第00459号

裁判日期: 2015-04-30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陶玉友诉马鞍山市全友橡塑制品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陶玉友,马鞍山市全友橡塑制品商贸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雨执字第00459号申请执行人:陶玉友,男,1968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被执行人:马鞍山市全友橡塑制品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平湖路6号。法定代表人孙友飞,该公司总经理。本院在执行陶玉友申请执行马鞍山市全友橡塑制品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调查,被执行人马鞍山市全友橡塑制品商贸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12月31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且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2)雨民二初字第0024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王春林代理审判员  李高峰代理审判员  陈 龙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书 记 员  刘 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