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灵刑初字第101号
裁判日期: 2015-04-30
公开日期: 2016-07-21
案件名称
刘日会、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灵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灵山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日会,故意伤害罪,黄某甲,农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
裁判日期: 2015-04-30
公开日期: 2016-07-21
刘日会、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灵山县人民法院
灵山县
刑事案件
一审
刘日会,故意伤害罪,黄某甲,农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