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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平民初字第00980号

裁判日期: 2015-04-30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原告李敏诉被告王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平舆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舆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敏,王飞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平民初字第00980号原告李敏,女,汉族,住信阳浉河区。被告王飞,男,汉族,住平舆县。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敏诉被告王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对被告王飞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并已提供担保。本院认为,原告李敏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告王飞的银行存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 判 长  孟庆功审 判 员  张爱华代理审判员  王少华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书 记 员  李梦思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