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靖民初字第146号
裁判日期: 2015-04-30
公开日期: 2015-08-05
案件名称
郑明珠、陈建国与刘开肯相邻用水、排水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南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靖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郑明珠,陈建国,刘开肯
案由
相邻用水、排水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靖民初字第146号原告郑明珠,女,1962年4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南靖县。原告陈建国,男,1955年3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南靖县。委托代理人陈传城,男,住南靖县。委托代理人黄七生,男,南靖县靖城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刘开肯,男,1960年3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南靖县。原告郑明珠、陈建国与被告刘开肯相邻用水、排水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2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艺勇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郑明珠、陈建国及其委托代理人黄七生,被告刘开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郑明珠、陈建国诉称,2014年3月份,被告刘开肯在装修房子时,将原、被告房屋相邻的排水沟用水泥覆盖,导致无法排水,使原告郑明珠、陈建国的厝后墙长期处于积水浸泡,危害房子的安全。为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刘开肯拆除现有水沟,恢复原貌,消除侵害。被告刘开肯辩称,原、被告房屋相邻属实,被告在2014年3月装修房屋,同年9月份用水泥打埕。排水沟是共用地,被告屋前的那一段排水管是水泥管(直径30公分),水泥排水管已经使用5至6年。以前,东西段的排水沟是露天的,后来为了交通方便,被告改埋塑料排水管,直径是16公分。被告认为现在改用排水管没有影响原告的排水问题。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同村村民,房屋相邻。被告刘开肯房屋位于原告郑明珠、陈建国房屋的西北侧,两座房屋间隔约3米,中间有一条排水沟,该排水沟全长约7米,其中东西走向约2米,南北走向约5米,水自原告郑明珠、陈建国屋后流至被告刘开肯房屋前的田地中。2009年至2010年间,原、被告将南北走向的排水沟改成直径30公分的水泥管,并一直使用至今。2014年3月份,因被告刘开肯装修房屋,为使运输材料车辆进出方便,被告刘开肯私自将东西走向的露天排水沟(靠原告郑明珠、陈建国屋角处)改成直径16公分的塑料排水管,并将地面整平。2014年9月份,被告刘开肯将屋前的埕用水泥固化后,上述排水管出现积水现象。原、被告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经村委会及镇政府多次调解未果。经现场勘查,积水系因距塑料排水管口50公分处水泥堵塞所致。上述事实有原告郑明珠、陈建国提供的证据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场照片、现场图及当事人庭审陈述予以证明,本院予以认定。本院认为,原、被告系本村村民,双方的房屋相邻,双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等方面的相邻关系。被告刘开肯在未经原告同意情况下,将东西段露天排水沟改成排水管,并在水泥埕固化后致排水管堵塞,影响原告郑明珠、陈建国房屋排水。因此,原告郑明珠、陈建国要求被告刘开肯拆除排水管、恢复原状的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刘开肯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讼争的东西段走向的排水管拆除,恢复排水沟原状。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刘开肯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艺勇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书记员 钟剑玲【附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