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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罗法知刑初字第18号

裁判日期: 2015-04-30

公开日期: 2015-07-08

案件名称

孙某、张某文、黄某旋、杨某兰、马某铭、许某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某,张某文,黄某旋,杨某兰,马某铭

案由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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