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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万法民特字第00016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08-10

案件名称

向XX与牟xx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特别程序民事判决书

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向XX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万法民特字第00016号申请人向XX,女,汉族。申请人向XX要求宣告牟XX死亡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向XX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牟XX系夫妻关系,因牟XX患有精神疾病(癫痫)于2006年2月6日失踪,失踪后申请人及其家人向派出所及居委会报案,并于2006年2月10日在《三峡都市报》刊登寻人启事,经数年多方寻找仍未找到。现申请人申请宣告牟XX死亡。经审查,牟XX,男,汉族,系申请人丈夫。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于2014年3月28日在《人民日报》发出寻人公告。法定公告期为一年,现已届满,牟XX仍然下落不明。本院认为,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牟XX从2006年2月6日起下落不明,至今已有9年。本院受理申请宣告牟XX死亡,发出寻找牟XX公告。公告期满,被申请人牟XX仍下落不明。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宣告牟XX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代理审判员  黄亮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书 记 员  邬东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