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当执字第00010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04-09
案件名称
芮大双申请执行芮红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当涂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芮大双,芮红虎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当执字第00010号申请执行人:芮大双。被执行人:芮红虎。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芮大双与被执行人芮红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芮大双于2015年3月30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当涂县人民法院(2014)当民一初字第00502号民事判决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徐同海审判员 刘民俊审判员 李昭平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书记员 陈 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