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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顺民初字第01499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6-09-15

案件名称

孔×与王×等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顺民初字第01499号本院于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对原告孔与被告王1、王2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顺民初字第01499号民事判决书中,因表述有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中第二页第十行“被告王1辩称”补正为“被告王2辩称”。代理审判员  陆俊芳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书 记 员  孙留意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