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顺民初字第01499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6-09-15
案件名称
孔×与王×等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顺民初字第01499号本院于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对原告孔与被告王1、王2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顺民初字第01499号民事判决书中,因表述有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中第二页第十行“被告王1辩称”补正为“被告王2辩称”。代理审判员 陆俊芳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书 记 员 孙留意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