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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文刑初字第300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04-20

案件名称

被告人朱英平、李天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朱英平,李天才

案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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