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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鄂浠水执裁终字第00550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07-15

案件名称

赵某离婚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浠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浠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赵某,蔡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鄂浠水执裁终字第00550号申请执行人赵某,被执行人蔡某,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蔡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该案已执行完毕,且申请执行人出具了结案报告。依照《中华人民终结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鄂浠水民初字第0029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胡海军审  判  员  熊化冰人民陪审员员  范春旺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书  记  员  谭林林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