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浠水执裁终字第00550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07-15
案件名称
赵某离婚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浠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浠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赵某,蔡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鄂浠水执裁终字第00550号申请执行人赵某,被执行人蔡某,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蔡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该案已执行完毕,且申请执行人出具了结案报告。依照《中华人民终结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鄂浠水民初字第0029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胡海军审 判 员 熊化冰人民陪审员员 范春旺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书 记 员 谭林林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