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宝刑初字第528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05-11
案件名称
吴某某、陈甲等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某某,陈甲,陈乙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宝刑初字第528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吴某某。辩护人黄燕华,上海政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陈甲。辩护人曹凌毅,上海市华益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陈乙。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诉刑诉(2015)5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某、陈甲、陈乙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3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童某某出庭支持公诉,上述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0月中旬起,被告人吴某某结伙罗乙、柯焱峰、王强(均另案处理)等人,在上海市宝山区镜泊湖路西侧近陈广路中间绿化带简易棚内开设“二八杠”赌场聚众赌博,每局向庄家抽取10%的“庄分”,并雇佣被告人陈甲等人负责“插角”(帮庄家收钱、结算);雇佣被告人陈乙等人维持赌场秩序,雇佣刘某某等人负责开车接送赌客。2014年10月16日23时许,公安人员查获该赌场并当场抓获被告人陈甲、陈乙及赌客苏蓉、杨萍等三十余人,缴获具筒子牌1副、庄分箱1只、面包车1辆、赌资人民币51,225元。被告人吴某某于2014年11月24日被公安民警抓获,被告人吴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上述事实,被告人吴某某、陈甲、陈乙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告人吴某某、陈甲、陈乙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人居玉奎、杨怀松、张涛、钱绪法、包金玉、朱爱兵、徐海民、杨萍、徐海燕、苏蓉、吴桂江、宋晓慧、吴青龙、吴反修、何攀、杨镇、仇小平、雷炳仪、邵良、吕曼豪、罗运致、茆荣会、秦爱国、杨敬银、吴彩东、季春雷、胡正辉、王少华等二十八人的证及辨认笔录;证人罗甲、张某某、高某某、刘某某、罗乙的证言;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的《检查笔录》、《扣押清单》、《发还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刘行派出所出具的《工作情况》;被告人吴某某、陈甲、陈乙的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伙同被告人陈甲、陈乙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某、陈甲、陈乙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吴某某、陈甲、陈乙均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吴某某、陈乙均符合缓刑条件,可依法适用缓刑,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吴某某、陈甲从轻处罚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可以采信。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吴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人陈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0月16日起至2015年4月15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被告人陈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四、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及赌资依法没收。五、追缴被告人吴某某、陈甲、陈乙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吴某某、陈乙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判员 万 枝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书记员 王学旭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