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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绍越刑初字第53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11-02

案件名称

沈国兴、陶其松等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李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沈某某,陶某某,陈某某,俞某某,王某某,孟某某,樊某,李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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