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绍越刑初字第53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11-02
案件名称
沈国兴、陶其松等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李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沈某某,陶某某,陈某某,俞某某,王某某,孟某某,樊某,李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