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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雁民初字第01469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05-19

案件名称

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与西北电力工程承包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西北电力工程承包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雁民初字第01469号原告: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319号。法定代表人:顾纯元,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泽,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西北电力工程承包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20号西北电力设计院办公楼2层。法定代表人:王瑞军,职务不详。本院在审理原告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北电力工程承包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西北电力工程承包公司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诉,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27030元,减半后由原告承担13515元。代理审判员 郝 杰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书 记 员 李宏艳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