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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鄂英山法执字第00330-2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08-18

案件名称

杜典群与杜昌辉物权纠纷执行案解除查封裁定书

法院

英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英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杜典群,杜昌辉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鄂英山法执字第00330-2号申请执行人杜典群。被执行人杜昌辉。申请执行人杜典群与被执行人杜昌辉物权纠纷一案,杜昌辉已将涉案房产(位于英山县杨柳湾镇柳溪街门店一联)交付给杜典群。现因杜典群需为该房产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向我院申请解除对该处房产的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位于英山县杨柳湾镇柳溪街门店一联(房产证号:00××64)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徐守中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书记员  周明辉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