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英山法执字第00330-2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08-18
案件名称
杜典群与杜昌辉物权纠纷执行案解除查封裁定书
法院
英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英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杜典群,杜昌辉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鄂英山法执字第00330-2号申请执行人杜典群。被执行人杜昌辉。申请执行人杜典群与被执行人杜昌辉物权纠纷一案,杜昌辉已将涉案房产(位于英山县杨柳湾镇柳溪街门店一联)交付给杜典群。现因杜典群需为该房产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向我院申请解除对该处房产的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位于英山县杨柳湾镇柳溪街门店一联(房产证号:00××64)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徐守中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书记员 周明辉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