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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玉法刑初字第8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06-15

案件名称

卢某甲、罗某某、杨某甲、康某甲妨害公务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卢某甲,罗某某,杨某甲,康某甲

案由

妨害公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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