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玉法刑初字第8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06-15
案件名称
卢某甲、罗某某、杨某甲、康某甲妨害公务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卢某甲,罗某某,杨某甲,康某甲
案由
妨害公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06-15
卢某甲、罗某某、杨某甲、康某甲妨害公务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刑事案件
一审
卢某甲,罗某某,杨某甲,康某甲
妨害公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