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新法刑初字第177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09-02
案件名称
陈某某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某
案由
生产、销售假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
全文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江新法刑初字第177号公诉机关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某。因本案于2014年7月10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江门市新会区看守所。辩护人陈思,是被告人陈某某的儿子。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以新检公刑诉[2015]8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销售假药罪,于2015年3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雅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某及辩护人陈思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某于2013年至2014年7月10日期间,在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龙湾里新村3座105-1欢乐今宵成人用品店内,对外销售“伟哥王”、“美国伟哥1号”等药品牟利。2014年7月10日22时许,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民警会同江门市新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上述地点将被告人陈某某抓获,并当场查获尚未销售的“真功夫”、“美国战神”、“美国A片”等药品。经鉴定,“真功夫”、“美国战神”、“美国A片”为假药,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并提供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现场勘查笔录及有关书证等证据。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被告人陈某某及辩护人陈思均对上述指控无异议。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某于2013年至2014年7月10日期间,在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龙湾里新村3座105-1欢乐今宵成人用品店内,对外销售“伟哥王”、“美国伟哥1号”等药品牟利。2014年7月10日22时许,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民警会同江门市新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上述地点将被告人陈某某抓获,并当场查获尚未销售的“真功夫”、“美国战神”、“美国A片”等药品。经鉴定,“真功夫”、“美国战神”、“美国A片”为假药,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认定上述犯罪事实,有控方提供的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清单、责令改正通知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抓获经过、破案经过、关于委托区分涉案物品性质的复函、关于委托查询“真功夫”等物品信息的复函、检验报告书及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以上证据经庭审质证,均予核实。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仍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关于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陈某某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恰当,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4月9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 判 长 何志杰人民陪审员 黎玉萍人民陪审员 何床芳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书 记 员 谭惠琦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