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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民初(二)字第527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05-14

案件名称

周土旺诉刘金丹、刘新雨、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柳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土旺,刘金丹,刘新雨,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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