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吉法执字第126号
裁判日期: 2015-04-03
公开日期: 2015-05-1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田红文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湖南省湘西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5)吉法执字第126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田红文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湖南省湘西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2014)吉民初字第41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附相关法律条文:108、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