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沙湾民初字第281号
裁判日期: 2015-04-29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王道军与戴天健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乐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沙湾民初字第281号本院于2015年4月8日对原告王道君诉被告戴天健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作出(2015)沙湾民初字第281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5)沙湾民初字第281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四页的“书记员王玉洁”更正为“书记员杨敏”。审判员 干吉沫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杨 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