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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金复执字第00067号

裁判日期: 2015-04-29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蒋琳与张永华离婚纠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金复执字第00067号蒋琳:你申请执行张永华离婚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96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12965元,执行费94元已由张永华缴纳。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2)金民初字第019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