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金复执字第00067号
裁判日期: 2015-04-29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蒋琳与张永华离婚纠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金复执字第00067号蒋琳:你申请执行张永华离婚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96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12965元,执行费94元已由张永华缴纳。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2)金民初字第019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