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铜民一初字第00343号
裁判日期: 2015-04-29
公开日期: 2015-06-30
案件名称
吴翔与钟世信民间借贷保全案件裁定书
法院
铜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铜陵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翔,钟世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铜陵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铜民一初字第00343号原告:吴翔,男,1976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被告:钟世信,男,1950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县。原告吴翔因与被告钟世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对被告钟世信的银行存款40万元进行冻结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告钟世信的银行存款40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陈非凡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汪婷婷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