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田刑初字第00308号
裁判日期: 2015-04-02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姚某某、蔡某某妨害公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姚某甲,蔡某某
案由
妨害公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田刑初字第00308号公诉机关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姚某甲,男,汉族,1995年3月23日出生于安徽省淮南市,无业,住淮南市田家庵区。2014年10月15日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1日经该局决定取保候审,当日释放。2015年3月26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现不在押。被告人蔡某某,女,汉族,1987年2月6日出生于安徽省淮南市,无业,户籍地淮南市田家庵区,居住地淮南市田家庵区。2014年8月4日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经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决定监视居住。2015年3月26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现不在押。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以田检刑诉(2015)23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某甲、蔡某某犯妨害公务罪,于2015年3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武珍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姚某甲、蔡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7月25日11时许,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园南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令,称在本区姚北村附近有人抢东西,民警笪朋军、幸树奇等人立即带领联防队员赶到姚北村。民警到达现场后向双方当事人询问情况,此时,被告人蔡某某与其他村民发生争吵,后被民警拉开,蔡某某随即用手推民警笪朋军,民警笪朋军欲将蔡某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时,蔡某某不予配合,并用脚踢民警,被告人姚某甲(蔡某某弟弟)见状也上前踢打民警笪朋军,其余民警此时上前制止,又遭到姚某甲的推搡、撕扯,后民警将姚某甲、蔡某某制服,并将二人带至派出所。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姚某甲、蔡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四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姚某甲、蔡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妨害公务事实没有异议,表示认罪。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25日11时左右,淮南供电局施工人员在本区姚北村进行变压器安装施工时,遭到被告人蔡某某的阻止,淮南市公安局园南派出所根据110指令,派民警笪朋军、幸树奇等人到现场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向相关人员询问情况,劝说被告人蔡某某交出施工材料,此时,被告人蔡某某与其他村民发生争吵,被民警拉开,民警笪朋军欲将被告人蔡某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被告人蔡某某不予配合,并用脚踢民警笪朋军,被告人姚某甲(被告人蔡某某弟弟)见状也上前踢打民警笪朋军,在场民警及联防队员上前制止,又遭到被告人姚某甲的推搡、撕扯。民警向110指挥中心请求支援,并将被告人姚某甲、蔡某某控制后带离现场。民警笪朋军及联防队员宋伟、姚多尧因手部外伤前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门诊治疗。上述事实,有现场执行公务人员笪朋军、幸树奇、宋伟、姚多尧的陈述,证人尹某、姚某乙、姚某丙、姜某、张某的证言,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病历,被告人姚某甲、蔡某某户籍信息、归案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姚某甲、蔡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姚某甲、蔡某某犯罪,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姚某甲、蔡某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姚某甲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罚金五千元。二、被告人蔡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罚金五千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审判员 鲁仕林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书记员 吴 丹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