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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肇四法刑初字第71号

裁判日期: 2015-04-02

公开日期: 2015-09-09

案件名称

叶小风、杨伶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四会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会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叶某风,杨某聪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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