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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温克民初字第00370号

裁判日期: 2015-04-02

公开日期: 2015-05-07

案件名称

涂金松与额日德木图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涂金松,额日德木图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温克民初字第00370号原告涂金松,男,1969年5月6日出生,鄂温克族,牧民,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被告额日德木图,男,1983年4月2日出生,鄂温克族,牧民,现羁押于鄂温克族自治旗看守所。本院在审理原告涂金松诉被告额日德木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涂金松以被告额日德木图因刑事案件被判入狱,待被告额日德木图出狱后再诉为由,于2015年4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涂金松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87.5元,由原告涂金松负担。审判员 丽 娜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书记员 达格登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