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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合法民初字第02280号

裁判日期: 2015-04-02

公开日期: 2015-05-06

案件名称

重庆市合川轻纺工业园有限公司与重庆申博建材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合法民初字第02280号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合川轻纺工业园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核心区,组织机构代码69927528-5。法定代表人张德葳,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周勇,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反诉原告)重庆申博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核心区轻纺工业园,组织机构代码57211759-7。法定代表人马东林,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何健庭,男,1981年11月4日出生,汉族,申博公司员工,住重庆市渝北区。委托代理人张剑,重庆嘉陵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合川轻纺工业园有限公司与被���(反诉原告)重庆申博建材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原、被告于2015年4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起诉和反诉申请。本院认为,原、被告的申请理由正当,本院应予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重庆市合川轻纺工业园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准予反诉原告重庆申博建材有限公司撤回反诉。案件受理费320元,减半收取160元,由原告重庆市合川轻纺工业园有限公司和反诉原告重庆申博建材有限公司各负担80。审 判 长  王晓辉审 判 员  尹晓华人民陪审员  周 沛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书 记 员  程 杨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