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双刑初字第167号

裁判日期: 2015-04-02

公开日期: 2015-06-08

案件名称

吴飞、宁某等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双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峰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飞,宁某,宋某甲

案由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一百九十五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