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蓬北民初字第208号
裁判日期: 2015-04-02
公开日期: 2015-05-29
案件名称
宁维信与王兆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1]
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蓬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宁维信,王兆庆
案由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5-04-02
公开日期: 2015-05-29
宁维信与王兆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1]
蓬莱市人民法院
蓬莱市
民事案件
一审
宁维信,王兆庆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