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安民初字第5052号

裁判日期: 2015-04-02

公开日期: 2015-05-27

案件名称

张春鹏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迁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迁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春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安民初字第5052号原告:张春鹏,农民。委托代理人:常秀红,河北滦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住所地迁安市。负责人:商立民,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尹艳宾,该公司员工。原告张春鹏与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春鹏委托代理人常秀红,被告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尹艳宾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春鹏诉称:2014年1月30日,我为自有的冀B×××××号、冀B×××××挂号重型自卸货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已投保不计免赔,并已足额缴纳保险费,保险期间自2014年2月6日起至2015年2月5日止。2014年6月8日,我雇佣的司机杜韦光驾驶该车行至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北大杖子村下坡时,不慎撞山掉沟,事故发生后被告保险公司到现场进行了勘察。该事故给我造成的损失有主车车损292040元、施救费5000元、公估费8760元,挂车车损29420元、施救费5000元、公估费880元,合计341100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保险公司赔偿我损失341100元。被告保险公司辩称:原告张春鹏陈述的投保情况属实,对保险事故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原告主张的车损数额过高,我方申请重新鉴定。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30日,原告张春鹏为自有的冀B×××××号、冀B×××××挂号重型自卸货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主车保险金额为368000元,挂车保险金额为126000元,已投保不计免赔,并已足额缴纳保险费,保险期间自2014年2月6日起至2015年2月5日止。2014年6月8日,原告张春鹏所雇司机杜韦光驾驶冀B×××××号、冀B×××××挂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北大杖子村下坡时撞山掉沟,被告保险公司出险并进行了现场勘察。本次事故发生后,原告张春鹏委托河北博亿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冀B×××××号车车损进行了鉴定,鉴定损失金额为292040元。被告保险公司委托河北圣源祥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对冀B×××××号车车损进行鉴定,鉴定损失金额为124940元。被告保险公司向本院提出对冀B×××××号车车损进行重新鉴定,本院委托河北鑫广泰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冀B×××××号车车损进行鉴定,鉴定损失金额为231695元,公估费金额为13902元。该事故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有:主车车损231695元、施救费5000元,挂车车损29420元、施救费5000元、公估费880元,合计271995元。另外原告开支主车车损鉴定费8760元。原告张春鹏对本院委托河北鑫广泰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冀B×××××号车所作的公估报告书有异议,认为该公估报告书有失客观真实,但未提供足以反驳的相关证据。上述事实有原被告陈述、原告提交的车损鉴定报告、公估费票据、保险单、被告提交的公估报告书、河北鑫广泰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估报告书等证据证实。本院认为:被告保险公司对原告张春鹏所有的事故车辆在其公司投保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均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被告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张春鹏虽对本院委托河北鑫广泰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冀B×××××号车所作的公估报告书有异议,认为该公估报告书有失客观真实,但未提供足以反驳的相关证据,故本院对该份公估报告书的证据效力予以认定。被告保险公司主张施救费过高,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原告张春鹏已支付主车的鉴定费由其自行负担,被告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的费用由其公司自行负担。综上,被告保险公司应赔偿原告张春鹏损失为27199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赔偿原告张春鹏损失271995元。自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6417元,由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孙雅会审判员  韩庭利审判员  马 强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书记员  李平方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