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滨汉民初字第616号
裁判日期: 2015-04-02
公开日期: 2015-11-18
案件名称
解桂梅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三明里社区居民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茶淀街道办事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滨汉民初字第616号原告解桂梅。委托代理人李岩峰。被告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三明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人苏艳。委托代理人马福忠。被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茶淀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宋金生。委托代理人马福忠。原告解桂梅与被告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三明里社区居民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茶淀街道办事处撤销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16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李卓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岩峰、被告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三明里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三明里居委会)的负责人苏艳、委托代理人马福忠以及被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茶淀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茶淀街道办)的委托代理人马福忠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系茶淀街三明里社区居委会辖区居民。2011年1月1日,原告与被告三明里居委会签订《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承包合同》,约定原告受被告三明里居委会雇佣,从事辖区内垃圾清理及保洁工作。2013年12月18日13时30分许,原告受被告三明里居委会召集清扫积雪时不慎滑倒受伤。汉沽中医医院诊断为“尺骨茎突伴桡骨远端骨折”,并共住院治疗12天。二被告已解决原告实际困难名义给予了原告部分救助金及慰问金。2014年2月20日,二被告要求原告向其出具书面《保证书》,保证原告今后发生的相关损失费用不再向二被告主张,因当时原告对其伤情缺乏认知,同意向二被告出具了《保证书》。2014年11月10日,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汉沽审判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天衡司法医学鉴定所为原告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原告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原告认为,其在从事雇佣工作期间受伤,二被告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原告因缺乏经验及对损害后果认知不足而出具的《保证书》,该《保证书》显失公平,损害了原告合法利益,故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撤销原告于2014年2月20日向二被告出具的《保证书》;2.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原告为支持其主张,提交了如下证据:1、《保证书》1份,证明原告向二被告出具了保证书,该保证书显失公平。2、《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承包合同》1份,证明原告与被告三明里居委会存在雇佣合同关系。3、天津市天衡司法医学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1份,证明原告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被告的救济款项与原告实际损失所差巨大,《保证书》显失公平。被告三明里居委会辩称,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理由为:一、原告所诉没有根据。2013年12月18日,被告三明里居委会通知下午两点集合,两点三十分扫雪,原告在此时间之前就到了医院,具体摔伤时间不清楚。二、原告与被告三明里居委会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是承发包合同关系。三、原告摔伤后,被告三明里居委会及时跟保险部门沟通,原告病愈后保险公司对其损失已经予以赔付。原告经过治疗很清楚自己的伤情及产生的后果。被告三明里居委会在原告治疗结束后按照原告要求给予其一定帮助,故其出具了《保证书》,原告作出的承诺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正是因为原告出具《保证书》被告三明里居委会才给予了其帮助,原告要求撤销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为支持其抗辩,提交了如下证据:1、《保证书》1份,证明原告自愿向被告出具的保证书。2、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理赔完成通知书、理赔审核批单各1份,证明原告摔伤后按照承包合同启动意外保险程序,保险公司对原告发生的医疗费用8210元进行了赔付,在此基础上,原告向被告做出了保证。3、三方块保洁员摔伤慰问补助单1份,证明原告作出承诺后,二被告于2014年2月20日给付原告14420元困难补助。被告茶淀街道办辩称,作为政府派出机构,与原告不存在经济及合同关系,原告将茶淀街道办作为本案被告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被告茶淀街道办未向本院提交任何证据。经审理查明,2011年1月1日,原告与被告三明里居委会签订《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承包合同》,约定原告负责三明里居委会辖区部分区域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工作及工资待遇等事项,合同期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提供劳务,被告按月向原告发放工资。2013年12月18日,原告在社区清扫积雪时不慎将左手腕摔成骨折,经汉沽中医医院诊断为“尺骨茎突伴桡骨远端骨折”,并住院治疗。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为各辖区保洁员统一出资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原告出院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付原告意外医疗费用款8000元,意外住院津贴款210元,共计8210元。2014年2月20日,被告三明里居委会和茶淀街道办为解决原告家庭困难,给予原告救助金、慰问金共计14420元。同日,原告向二被告出具《保证书》,保证今后其治疗胳膊的一切费用都由自身承担,其身体出现的任何不适都与二被告无关,使摔伤的事故就此解决。2014年,受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汉沽审判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天衡司法医学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一、被鉴定人解桂梅伤残至左尺桡骨骨折并上肢功能丧失程度已构成X(十)级伤残。二、被鉴定人解桂梅伤后三期鉴定意见为:务工期限135天、护理期限60天、营养期限60天。上述事实,有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及当庭陈述在案佐证。原、告提交的证据,经本院当庭质证,其内容真实,来源合法且与本案相关联,本院予以认定。审理中,原告主张二被告给付原告的救助金、慰问金14420元包含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的理赔款8210元,二被告对此不予认可,原告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认定。二被告抗辩原告摔伤的时间、地点不明。本院认为,原告于2014年2月20日向二被告出具的《保证书》中明确写明其系于2013年12月18日在社区清扫积雪时不慎将左手腕摔成骨折,二被告对《保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认可,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抗辩主张,故该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三明里居委会签订的《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承包合同》,系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的自愿行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依法应予以保护。被告抗辩原告与被告三明里居委会系承发包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合同关系。本院认为,雇佣合同关系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其显著特征为“受雇人与雇佣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需在高度服从雇佣人的情形下为之。承包合同关系指承包人向发包人承包特定的事项或提供特定的服务,如工程建设、企业经营等,其特征是承包方依法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其完成工作具有独立性,发包方主要目的在于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本案涉及的《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承包合同》明确规定原告负责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等工作,且必须服从街、居统一调度,接受和完成临时性突击任务,其劳动工具亦由被告三明里居委会提供,被告三明里居委会按月向原告发放工资并进行考核,其性质名为承包实为雇佣。原告在从事雇佣活动期间摔伤,二被告给予其救助金及慰问金14420元,在此前提下,原告向二被告出具了免除二被告责任的《保证书》。本院认为,原告作为不具有医学病理专业知识的普通人,对其自身伤情难以准确认知且缺乏相关经验,原告伤情后经鉴定认定为十级伤残,损害后果严重,其于2014年2月20日出具的《保证书》对二被告责任的免除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显失公平,故本院对原告要求撤销该《保证书》的主张予以支持。关于被告茶淀街道办抗辩其不是本案适格被告的抗辩意见,本院认为,茶淀街道办系三明里居委会所属政府派出机构,被告三明里居委会提交的摔伤慰问补助单签章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茶淀街道办事处”,原告出具的《保证书》亦直接涉及被告茶淀街道办,故其作为本案被告主体适格。综上所述,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撤销原告解桂梅于2014年2月20日向被告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三明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被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茶淀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保证书》。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0元,二被告各负担50%,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并由上诉人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李卓亭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书 记 员 李小坡附:法律释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乙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二条: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对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温馨提示:上诉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1、直接交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2、银行转账。当事人选择转账交纳上诉费的,持银行汇款单回执到汉沽审判区递交上诉状。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