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榆民初字第00958号
裁判日期: 2015-04-02
公开日期: 2015-07-30
案件名称
原告曹红兵与被告贾建峰、贾瑶、贾亚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榆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曹红兵,贾建峰,贾瑶,贾亚飞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榆民初字第00958号原告曹红兵。被告贾建峰。被告贾瑶。被告贾亚飞。本院于2015年1月12日受理了原告曹红兵与被告贾建峰、贾瑶、贾亚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张瑜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案件事实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此页无正文)代理审判员 张 瑜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书 记 员 刘统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