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萧民一初字第00733号
裁判日期: 2015-04-02
公开日期: 2015-08-11
案件名称
宿州市世博工贸有限公司与周谋顺 、周旋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萧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宿州市世博工贸有限公司,周谋顺,吴苇令,周旋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萧民一初字第00733号原告:宿州市世博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宿州市南外环路与206国道交叉口。委托代理人:李运彬,该公司职工。被告:周谋顺,男,1969年12月8日生,汉族,农民。被告吴苇令,女,1974年2月8日生,汉族。被告:周旋,男,1990年5月13日生,汉族。本院于2015年1月21日立案受理原告宿州市世博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周谋顺、周旋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本案案情复杂,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且简易程序审限内不能审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陈远新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书记员 郑玉龙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