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息刑初字第4号
裁判日期: 2015-04-02
公开日期: 2015-05-19
案件名称
公诉机关河南省息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张天华盗窃罪、被告人杨鸽、孙超玉、李向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息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天华,杨鸽,孙超玉,李向阳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