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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息刑初字第4号

裁判日期: 2015-04-02

公开日期: 2015-05-19

案件名称

公诉机关河南省息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张天华盗窃罪、被告人杨鸽、孙超玉、李向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息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天华,杨鸽,孙超玉,李向阳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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